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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京華時報訊(記者裴曉蘭)王先生炒賣外匯遇到騙子,虧損了60餘萬元。因騙子入獄服刑,他起訴介紹人索賠損失。昨天記者獲悉,順義法院已受理此案。
  王先生起訴稱,他與趙先生是多年同事。因兩人薪酬都比較高,所以都想找一些投資渠道增加收入。2008年,趙先生告訴王先生,稱自己認識一個炒賣外匯的高手劉先生,回報率很高且十分安全,並稱自己已經投資獲利。
  此後,趙先生將炒匯高手劉先生介紹給王先生認識。王先生說,他將自己的140餘萬元轉給劉先生炒賣外匯。當時雙方約定的返利比例為30%,劉先生先後向他返款80餘萬元。
  後來,有投資人發現劉先生並沒有進行炒匯交易,而是將投資人的錢作為返利發放給其他投資者,故向公安機關舉報。最終,法院認為劉先生的行為構成集資詐騙罪,判處其有期徒刑10年,並處罰金10萬元。
  王先生說,劉先生目前已在監獄服刑,沒有償還能力,通過劉先生追錢的希望渺茫。他因此將趙先生訴至法院,稱趙先生同劉先生一起以保底的高額收益為由騙取他投資,致使他遭受巨額經濟損失,要求趙先生返還60餘萬元。
  趙先生辯稱,王先生把資金都投給了劉先生,與他無關,不同意其訴訟請求。
  目前,此案正在進一步審理中。  (原標題:男子炒匯被騙訴介紹人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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